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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圆数里,鸟兽皆走。
偌大鱼头鱼身分离,鲜血淌入湖中,看得梁渠心痛不已,那么多血,全让天水蜈蚣喝掉,不是原地起飞?
杨东雄站立在乱石之中,掏出一块绢布擦拭刀身,抹上油后收刀入鞘。
“行了,都下来吧!”
梁渠迫不及待地跳入湖中,爬上石台,观摩起鲟鱼王的庞大尸首。
即便死去,尸体上依旧散发着浓浓威压,常人难以靠近。
六十米,至少上千吨重,压根吃不完,得送入到冰窖中去。
最好的选择是卖掉大半,留下小半,在腐烂之前吃光它。
“这鲟鱼王还挺会享受,给自己搭了个窝?”徐子帅左右环顾,对鲟鱼王的智慧表示惊叹。
杨东雄喊道:“别管那么多,先过来搭把手,把最重要的龙筋取出来!”
鲟鱼大筋,乃一身血肉最精华的部分。
妖兽级的大筋足以让人延年益寿,因此又称龙筋。
取龙筋是最令人期待的部分,大家兴冲冲地分割起鱼尸。
梁渠用青狼插入鱼皮,砍得气喘吁吁都收效甚微,只划出个不到一厘米的小口子。
鱼皮太硬了
最后还是俞墩师兄出手,将鱼皮鱼肉剖开,显露出鲟鱼王的脊背。
杨东雄伸手进去,抓掏一番,感觉到一根与寻常血肉组织截然不同的触感,伸手抓住,用力往外拖拽。
“出来了出来了。”
“怎么那么细?”
“颜色有些不对啊,和书上记载完全不同,不应该是乳白色的吗?”
出乎所有人意料,杨东雄拽出来的大筋通体泛着淡金色,仅有人手腕粗细。
寻常龙筋质白如玉,可眼前这根,为何泛着金色?
遑论以眼前鲟鱼王的体型,按比例来说,大筋至少得有人腰身粗吧,怎么还缩水啊?
大筋展露的刹那,梁渠手腕上的天水蜈蚣传递来极其强烈的吞噬欲望。
水中侥幸未死的小鱼更是接连跳到平台上,挣扎着往鲟鱼王的尸体靠近。
那是生命最原始的吸引力!
是沙漠旅人最渴望的绿洲!
抓住筋头的杨东雄对眼前一幕难以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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