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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施的资财早已远远超出僧侣日常所需。随着佛教地位的上升,一些高等僧侣实际上已经成为大地主。

南朝的梁武帝深信佛教,先后四次玩“行为艺术”,放着好好的皇帝不做,要去舍身为僧,其实就是想要变相给寺院布施。大臣们虽然都心知肚明,对于这样的皇帝也没有办法,只能先后总计花费四亿钱把他赎回来。

世俗的政权掌控者和信徒不仅仅向僧侣和寺院布施钱财,甚至包括土地。李连杰主演的《少林寺》里描写的十三棍僧救唐王的故事,在真实的历史中,其实是少林寺僧趁着李世民和王世充大战中原之际,俘虏了王世充的侄儿王仁则。由于立此大功,李世民赐少林寺“地四十顷,水碾一具”。

如果说李世民的赏赐还算有功而赏,那么很多崇信佛教的皇帝就完全是率性而为了。唐高宗一次赐给一座寺院“田园百顷,净人百房,车五十辆,绢布二千匹”,称得上是大手笔。大诗人王维和他弟弟王绪,都崇信佛教,由于母亲过世,于是在自己辋川家中建了一座寺庙,实际是赠送了部分地产。而宦官鱼朝恩,以为过世的章敬皇后祈福为名,赐田庄为寺。

赏赐和布施之外,寺院也通过各种方式巧取豪夺。梁武帝曾经强迫王骞卖田八十余顷给寺院,王骞作为显贵尚且如此,普通升斗小民更是难以避免。

而僧侣由于享有免税权、免役权,寺院其实成了“法外之地”,而对于被税赋和繁重的劳役折磨的普通百姓而言,把自己的地产以布施或出售的方式转让给寺院,只要缴纳相当数量的地租,就能换取寺院的庇护,免除赋税和劳役,不失为一个良策。而在这样的交换背后,寺院几乎不用付出多少代价,就能凭空得到一部分土地,还能免费获得一批劳动力。

这样的情况持续下去,土地兼并十分严重,寺院会占有大量土地。北魏迁都洛阳之后的短短几年,寺院多有“侵夺细民,广占田宅”的行为,甚至到了“寺夺民居,三分且一”的局面。在南朝梁武帝时期,首都(今南京)附近“佛寺五百余所,穷极宏丽,僧尼十余万,资产丰沃,所在郡县,不可胜言”。

而在佛教兴盛的唐朝,唐初的僧尼就有二十万众,他们“驱策田产,耕织为生,估贩成业”。在京城长安和东都洛阳,寺院广占田地和水碾,侵夺百姓,官府甚至都奈何不得,僧侣已经形成了强大的社会和经济势力。

和尚是放高利贷的先驱

由于僧侣们强大的经济实力,从事商业活动就在所难免。中国最早的金融业,就是僧侣以寺院的质库形式开创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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