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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这些照片有异议吗?”

“有!”聂妍拿出其中一张照片,照片上的陆甜和林谦杰穿着同款衣服,“这张照片上的两人看起来是不是在穿情侣装?”

聂妍又拿出一张大合照,“但这件衣服是某个活动的文化衫。这张照片里的人都穿着这件衣服。”

“这些照片的角度都很奇怪。比如这张,原告和被告都不是正对着镜头的,这不符合我们的拍照习惯。合理推测,这张原本是多人合照,但是为了单独只拍两个人,所以才不得不从这个角度拍照。”聂妍又对其他照片进行了解释。

她最后总结道:“被告律师企图用这些照片误导大家,营造一种受害人与被告在谈恋爱的假象。”

王律师又让其他证人上庭。

第一个上庭的是林谦杰的女秘书。

“我们老板肯定在跟陆小姐在谈恋爱。那天陆小姐进了我们老板办公室。我们老板中途出来给我布置任务,我看到老板嘴边有口红印。他们肯定是接吻了,不然我们老板脸上怎么会有口红印?”

“这件事是什么时候发生的?”

“七月十五号。”

聂妍露出笑容,“受害人在七月初得了唇炎,所以那大半个月她都没有使用口红,那么你老板脸上出现口红印,跟受害人有什么关系?”

“我……”

“反对!这是言语误导。”王力打断聂妍的提问。

“反对有效。公诉人,请你拿出相关证据。”审判长说。

“患有唇炎的事,受害人在她的直播视频里说过。她每天都有进行直播,近期的直播视频都没有涂口红。”

下一个作证的是陆甜小区的保洁:“我看到林先生从陆小姐家出来。”

聂妍问道:“你看到过几次?”

“两三次?”

“你一般都是早上五点到七点间打扫走廊的卫生。所以你每次都在早上看到林先生的吗?”聂妍问道。

“是的。”

“如果被告跟受害人是情侣,那么他为什么要一大早离开我当事人家?”聂妍看向审判长,“受害人曾经丢过一把钥匙。我怀疑这把钥匙被被告捡走了。他用钥匙潜入受害人家里,并伪造出他跟受害人同居的假象。”

聂妍对被告律师提出的每一项证据都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反驳。

但是这种反驳不够有力,让案件陷入一种罗生门的状态,双方都没办法证明事情的真伪。

“审判长,我新提交了一份证据,是一份监控视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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