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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(3/3)页
,从此两清。”
刘元说完,曹操脸色瞬变,眼瞳瞬间收缩到宛若针尖般大小,整个人脸上露出惊骇之色。
刹那间,他仿佛想到了什么,想起了什么!
当年,鲜衣怒马,当年踌躇满志,当年他一人一马,身边跟着无数友人。
其中,最为敬佩的一人,便是那整日斜挎一个酒葫芦,没日没夜讨酒喝的书生——郭嘉!
那是曹操第一次见到郭嘉的时候。
在一个酒楼里,书生爱酒,但在半路上盘缠却被人偷了,付不起酒钱,被店家缠着不让走,十分窘迫。
是他瞧见了,上前帮忙,代付酒钱,方才将这一位嗜酒的书生救了回来。
自己代付了酒钱便要离去,可书生死活不让自己走。
是要还钱?
还是要感谢?
都不是!
而是拉扯着自己,要买更多的酒,俨然将自己当成了一个冤大头。
不过,酒钱都是小钱,自己不在乎,也就替其付了,随后二人喝酒,不知不觉竟谈起了天下大势,谈起了心中抱负。
也正是这一次谈心,让二者发现对方的才华,发现对方的价值!
犹记得,临别之时,自己想将其收入麾下带走,但奉孝却言,他还有事,需得回家一趟。
自己不忍心这样的人才就此从身边溜走,便玩笑般地在其脑袋上敲了一下。
“奉孝,我欠你一个‘栗子’,记得来取!”
……
过往的一切,宛若浮海云烟一般,在眼前闪过,曹操脸上忽而露出会心的笑容。
伸手摸了摸头上被刘元敲了的地方,一时间竟还有些享受。
“他,还好吧。”曹操问道。
刘元没答话,而是看向一旁的曹植。
看来这位三公子并没有将十日同命丹的事情告诉魏王,或者说没有全部告知。
否则的话,这位魏王也不会问出这样的一番话。
刘元沉默了片刻,言道:
“十日同命,同生共死。知遇之恩,当以性命相报,生是主仆,死是友人。黄泉路上并相随,幽冥地府皆可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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