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喷溅在脸上的鲜血--咸而苦,但却回味无穷。
一名穿着青色白鹤五品官服的中年文士在前,一名披着盔甲手持短刃的家丁在后,一连杀了五个乱兵,正在街道上打家劫舍,抢劫钱财的乱兵都被惊住了,很快的,他们齐声大喊,从四面八方汇集而来,将郑履祥和刘志围在中间。见到同伴的死状,这些乱兵都是愤怒,他们举着刀枪向郑履祥和刘志怒吼:“杀了他们,杀了他们!”
郑履祥脸色发白,虽然他刚烈有胆气,手里也有长剑,但这样的场面还是第一次遇到,一时慌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?
下一秒钟,更让他惊异的事情发生了。
他身后的刘志忽然一步上前,左手抓住他胳膊,右手里的短刃横在他的脖子上,冲那些围过来的乱兵大吼一声:“都别动!不然我就杀了知府大人!”
郑履祥惊呆了,围过来的乱兵愣在原地,眼睛里都是迷茫,你看我,我看你,心说怎么回事?这人明明是这狗官的下属,怎么忽然把刀架在狗官脖子上了?
惊疑、迷茫之后,原本非常愤怒,冲动的想要把郑履祥和刘志两人乱刀分尸的乱军,一下就冷静了许多。虽然还握着刀枪,四面围着郑履祥和刘志,但却没人喊打喊杀了。
原因很简单,虽然他们是乱兵,虽然他们在闹饷,但他们并没有造反的意思,只是因为朝廷拖欠军饷的时间太超过,他们实在是活不下去了,才脑子一热,冲到街道上来抢劫了。内心里,他们都有一种法不责众,抢了也白抢,只要事情不闹大,就不会被责罚的侥幸。
但如果杀了知府大人,或者知府大人死在他们眼前,那事情的性质可就完全不同了。
再没有人想为那死去的五个乱兵报仇了,所有人都在想自己怎么办?
慌乱之后,一名小头目大声冲刘志喊:“别乱动啊,杀了知府大人可是要抵命的!”
也是可笑,刚刚他还想要杀郑履祥呢,一个转眼就改变了态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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