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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行!”小净空一下从椅子上蹦下来,将孔明锁抢在怀里,“他、他小!他玩不了!”

狗蛋茫然地看着小哥哥,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。

最后是顾娇的。

那是一个十分精致的锦盒,只瞧盒子便感觉其价值不菲。

顾娇暗道比划了一下锦盒的长度。

是簪子么?

这么贵的盒子,至少是根银簪吧。

银簪在乡下可不多见,一般都是木簪,豪横一点的就是铜簪。银簪只有条件很好的人家才能买,而且只有在很重要的日子才舍得佩戴。

当然最重要的是,如果一个男人送女人簪子,那就代表了某种不可言说的意思!

顾娇满脸都写着我好喜欢我好喜欢我好喜欢!

吧嗒。

萧六郎将锦盒打开了。

却不是什么簪子,而是一支毛笔!

顾娇当场傻眼。

萧六郎道:“你的字总是练不好,除了握笔姿势不对,与毛笔也有关系。这是平城一位名匠所制的狼毫笔,很适合你的力道。”

他一本正经地介绍,顾娇却整个人都不大好了。

簪子它是烫手吗?

为毛要给她送支笔?

这好比是给一个满心只想氪金游戏的学生送了一套考试真题,她能拒绝吗?!

看着顾娇强忍住抓狂的小样子,老太太笑得肚子都疼了!

——有一种需要,叫六郎认为你需要。

顾娇抱着怀里的狼毫笔,小脸黑成了炭。

随后萧六郎又递给她一块铜对牌,上面刻着周记钱庄。

“家用我存在钱庄了,你需要就自己去取。”

萧六郎没说具体数额,顾娇也没问,她还沉浸在被送了一支毛笔的暴走情绪中。

顾娇不知道的是,这支狼毫笔比其余几人的礼物加起来还要贵,不是银子这等俗物能买到的。

顾娇倒也没暴走太久,她还记得正事。

临行前,顾娇叮嘱过冯林,务必盯着萧六郎每日练习走路,现在她要验收成果!

顾娇和萧六郎去了西屋,看了他的脚踝。

手术的伤口已经淡到几乎看不见了,顾娇探出手捏了捏:“还疼吗?”

萧六郎摇头:“不疼了。”

“一点也不疼?”顾娇抬头看他。

他点头:“嗯。”

顾娇又捏了捏他的腿肚子,手感不错,看来冯林没有偷懒。

曾经弱化的肌理在复健了近四个月后已经基本恢复,也就是说,萧六郎也不存在腿脚无力的状况了。

他至今仍没丢掉拐杖,最大的问题可能来自于他的心理。

顾娇在前世见过不少类似的案例,有的是因为害怕二次受伤,自我保护过度,不过这种多半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淡忘并好转。

另一种的情况则比较复杂。

患者有心结。

打不开那个心结,他就会一直活在伤病的状态里,以此来惩罚自己,或逃避什么事情。

顾娇思量的空档,萧六郎已经放下裤腿,杵着拐杖出去了。

顾娇望着他清冷而孤单的背影,不由心生疑惑,他究竟经历了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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萧六郎考上秀才的事很快在十里八乡传遍了,作为村里的大户顾家当然也听说了消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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