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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(2/3)页
棂子有一条细缝,恰巧容晨光透了进来,照在她的眼眸下,刺得她蹙了蹙眉,下意识地抬手挡住了眼睛,随后缓缓睁开,一眼看到两个圆溜溜的小脑袋,吓得身子一抖!

两个孩子盘腿坐在床上,双手托着腮帮子,一脸无辜地看着她。

望舒软软糯糯地道:“娘亲,你刚刚梦见什么了,一直在笑,还流口水,你是不是梦见好吃的了?”

才不是好吃的,而是——

乔薇的脸颊红了红,整理好有些凌乱的衣襟,笑道:“梦见桂花糕了,你们醒很久了吗?”

二人摇头。

景云的目光在她脖颈上扫了一圈:“娘亲,你是不是又生病了?你身上长了好多东西。”

好多……东西?

乔薇拉开衣襟,低头看了看,眸子瞬间瞪直了!

“脖子上有啦。”望舒说。

乔薇坐直了身子,拉了拉秀发,遮住一览无余的脖颈。

“腿上也有。”景云道。

乔薇忙扯了扯裤腿。

望舒看向乔薇的胳膊道:“胳膊上也有好多。”娘亲病得这么严重,她好担心、好难过。

这种痕迹被孩子们发现实在是太尴尬了!乔薇想说自己是真的病了,可看望舒都快哭出来的样子,又不忍撒这么残忍的谎,清了清嗓子,道:“娘亲没有生病,是吃了什么过敏,过两天就没事了。”

“真的吗?”望舒眨巴着眸子。

“真的。”乔薇点头。

望舒得了娘亲的保证,这才高高兴兴地与哥哥跳下床,去院子洗漱。

吃过早饭,孩子们去上学,乔薇在房中整理衣物,乔玉溪臭着脸,端着一盆水与一块抹布走了进来,也不等乔薇吩咐,自顾自地擦起了桌子。

乔薇看到她,便想起了徐氏放在她房里的蛊虫,起先她以为徐氏是想算计她与山上的某个男人,但她身上并没有蛊虫,由此推断,徐氏想陷害的人并不是她。

徐氏又是不可能见着她好过的,徐氏做的事必定会严重损害她的利益,还有什么事能让她大为受创的呢?

想来想去,只有失去冥修这座靠山了。

以她与冥修的关系,纵然明面上不张扬,私底下也必定会有来往,徐氏是想冥修中招。

若雄蛊是针对冥修的,那毫无疑问,雌蛊就是针对乔玉溪的了。

乔玉溪虽是被定为了和亲人选,可如果冥修“看上”她了,执意要留下她,想来不是没有办法。

既打击了她,又挽救了乔玉溪,不得不说,这一箭双雕的主意,想的很是不错。

只是可惜,被她识破了。

乔薇意味深长的目光落在乔玉溪的脸上,乔玉溪被看得浑身不自在,白了她一眼,道:“看什么看啊?我擦的不对吗?你怕我偷懒?”

乔薇难得的给了她一点好脸色:“没,我是在看你今天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听话了,往常让你做点事,你总推三阻四,恨不得把自己当个少奶奶,今儿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,我还没叫你呢,你就主动过来洒扫了。”

那是因为我娘说,很快就能救我出去,一想到再也不用对着你这张讨厌的脸,我心情好得不得了。

乔玉溪的喜悦没逃过乔薇的眼睛,乔薇暗道乔玉溪还是嫩了点,心里藏不住事,总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,实则她的眼神早已出卖了她。

“地板不用擦了,把桌子擦完就过来吃饭。”

乔玉溪一愣:“不用去田里了吗?”这个女人,怎么忽然变得这么好心了?

乔薇莞尔一笑:“我也不能总让你实践,不给你理论支撑啊,今天学习理论知识,我和你讲讲几种荒地的形成原因与改良之法,可能会有隔壁的人前来旁听,你别打扮得像个贵族千金,弄得人家都不敢进来。”

乔玉溪才不会听乔薇的,乔薇越是不让她打扮,她便越是要打扮,这几日总下地劳作,狼狈得跟土包子似的,是时候让人见见乔家大小姐的风度与美貌了。

乔玉溪回了屋,换上最华美的裙衫,戴上最珍贵的首饰,描了最精致的妆容,整个人如同九天玄女,美得不可方物。

当她从小院走出来时,恰逢作坊中场休息,乡亲们纷纷走了出来,看到这天仙儿似的小姑娘,一个个瞪大了眸子。

乔玉溪倨傲地扬起了下巴,被那个女人压制这么久,总算是扬眉吐气了。

她笑着进了别墅。

授课地点就在别墅后院儿的空地上,一块面向院门的自制黑板,几只粗糙的白垩笔,俗称粉笔。

古代的粉笔都是用白垩做的,白垩是石灰石的一种,颗粒较大,沉淀物多,不如现代那些石灰石与石膏做出来的粉笔顺滑,但也能用就是了。

乔玉溪找了个最前排的位子坐下。

不多时,果真来了几个乡下妇人,大家看到乔玉溪,不约而同地都有些惊讶,但没像乔玉溪想象的那样当场对她评头论足,人家大大方方地坐在了后排。

乔薇端着一盘各式各样的草、叶与种子走了过来,与几位农妇打了招呼:“吴嫂,何嫂,李嫂。”

三人亲热地拍了拍她的手。

看着那一双双因劳作而粗糙开裂的手,乔玉溪的眼底掠过一丝嫌弃,要是有人敢拿那种手在她身上蹭,她非得把人拖下去吃顿板子不可!

很快,方嬷嬷与孙嬷嬷也来了,坐在乔玉溪的身后。

乔薇看了看天色,时辰差不多了,可以开始了。

……

京城,皇宫。

二王子又度过了一个美妙的上午,他发现中原真是好,就连王庭都这么好玩,居然有猎场,猎物还特别多,一个时辰的功夫,他就打了七八只麋鹿,一匹狼,一只熊。

“很大,你们的,王庭。”二王子把猎物交给侍从,竖起了大拇指。

胤王难言自豪地说道:“我们中原的皇宫比十几个村子还大,二王子若是徒步走,一日未必走得完。”

二王子由衷地说道:“猎物,也很好,都是,东西,我没见过。”

胤王心道,皇家猎场的猎物都是从深山中捕来的稀有品种,你自然没见过了。

上午的狩猎成绩以二王子为最佳,其次是胤王,之后是几名亲王,太子猎得最少,仅一野兔而已,还不是他自个儿猎的,是那些放野兽的太监实在看不过眼了,逼着野兔往他马蹄下撞的。

太子将野兔拎回了看台上,那里,皇帝与姬冥修正在对弈,太子二话不说把野兔丢在了棋盘上。

一旁的福公公吓得半死,这么冒犯皇帝,太子你是真不怕掉脑袋呢!

皇帝却没生气,无奈一笑,把野兔拎起来,递给了姬冥修:“来,你小侄儿送你的礼物。”

姬冥修接在手里:“正好十七爱吃野兔,微臣恭敬不如从命了。”

“二王子打得怎么样?”皇帝笑着看向了朝这边走来的二王子。

二王子兴奋地说道:“最多了,我。我是,草原上的,雄鹰,武功,不如你的,儿子,打猎,你儿子,不如我。”

皇帝哈哈哈哈地笑了,要是别人在他面前讲他儿子不如谁的话,他大概早龙颜大怒了,但从二王子嘴里说出来,他却只想捧腹大笑,见过了阿谀奉承之辈,偶尔来个缺心眼的直肠子,倒也挺逗。

胤王拿着一个笼子走了过来:“父皇,儿臣猎获了一只银狐,特地送给父皇。”

这只银狐与其说是猎的,不如说是捉的,活生生一只,灵动极了,比起太子的死兔子,不知强了多少倍。

皇帝很高兴,命人赏了胤王一坛新进贡的葡萄酒。

大臣们纷纷摇头,胤王越有大起之势,太子又如此不思进取,皇上纵然对先皇后有再多的夫妻情谊,也要被磨灭光了。

姬冥修把野兔给铭安拿了下去,看向大口大口喝着茶水的二王子,轻轻一笑,说道:“二王子猎了这么多东西,是想送给谁呢?”

二王子拍了拍那几只麋鹿:“这些,送给,我的,护卫,他们,都是,草原上的,勇士。”

“那匹狼呢?”姬冥修问。

“我还,没想好。”狼是很难猎到的东西,在草原上,谁能猎获头狼,就能获封勇士,享受百姓的爱戴。

姬冥修不动声色道:“本相听闻匈奴有个狼牙的传说,男人要是把他猎获的第一颗狼牙送给心爱的姑娘,那么这位姑娘不论如何都会嫁给这个男人。”

二王子就道:“是的,丞相大人,很,了解,我们,匈奴文化。”

姬冥修和颜悦色道:“二王子过奖了,这是二王子猎获的第一头狼吗?”

二王子点头:“对,我在匈奴,还,没有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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