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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洪文要面子,对李昱来说其实是把双刃剑。
在家里面,他没有李翔受宠。
几乎什么好的,都是优先给李翔。
一般的家庭,都是小的捡大的衣服穿。
在这个家却完全反过来了。
大的捡小的衣服穿,小的吃剩下的才轮到大的。
甚至有的时候,李昱脸剩的都捞不到。
有的时候李昱就在想,自己会不会不是他们亲生的。
虎毒还不食子呢,他们就这么对待亲儿子?
但是,唯独在零花钱上面,并没有那么抠门。
虽然还是比李翔少,而且少得多。
可是与其他的表亲相比,可就多太多了。
而且,李翔精明得多。
他虽然也会拿零花钱请客吃饭,娱乐消费,但是他几乎都是有目的性的。
他是要做孩子王,当老大的,被众人捧在手心里面的。
所以,相对而言,那些表亲更愿意和李昱玩儿。
因为不但可以蹭吃蹭喝蹭钱花,还不用当小弟,甚至是当老大,去使唤李昱。
花着李昱的钱,还能使唤李昱。
可太多人愿意和李昱做朋友。
李昱在家里受到不公对待,也就只能和狐朋狗友作伴。
即便知道他们是为了自己的钱,最起码证明他是有存在感的。
正是基于这样的心理,当杨春喝着自己的血,还对自己吆五喝六,李昱都没有起任何反抗的心。
随着时间久了,李昱慢慢习惯了。
直到后面,发展成了杨春完全不把李昱当人看,只把他当作取款机。
没钱了,找李昱。
赊账了,找李昱。
不过,那是前世了。
现在,李昱不需要狐朋狗友。
如果可以的话,甚至连家人也可以不要。
今天杨春过来,名为接风洗尘,实则让李昱花钱去帮他高消费。
别说李昱现在差钱,就算不差钱,他也不可能再像前世那样供给杨春了。
“不去。”
李昱丢下两个字,推门进了房间。
“别啊,你今天刚从牢里出来,必须要洗去晦气……”
杨春说着说着,猛地一顿。
他这才后知后觉,今天的李昱变得不一样了。
敢跟他甩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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