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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李洪文要面子,对李昱来说其实是把双刃剑。

在家里面,他没有李翔受宠。

几乎什么好的,都是优先给李翔。

一般的家庭,都是小的捡大的衣服穿。

在这个家却完全反过来了。

大的捡小的衣服穿,小的吃剩下的才轮到大的。

甚至有的时候,李昱脸剩的都捞不到。

有的时候李昱就在想,自己会不会不是他们亲生的。

虎毒还不食子呢,他们就这么对待亲儿子?

但是,唯独在零花钱上面,并没有那么抠门。

虽然还是比李翔少,而且少得多。

可是与其他的表亲相比,可就多太多了。

而且,李翔精明得多。

他虽然也会拿零花钱请客吃饭,娱乐消费,但是他几乎都是有目的性的。

他是要做孩子王,当老大的,被众人捧在手心里面的。

所以,相对而言,那些表亲更愿意和李昱玩儿。

因为不但可以蹭吃蹭喝蹭钱花,还不用当小弟,甚至是当老大,去使唤李昱。

花着李昱的钱,还能使唤李昱。

可太多人愿意和李昱做朋友。

李昱在家里受到不公对待,也就只能和狐朋狗友作伴。

即便知道他们是为了自己的钱,最起码证明他是有存在感的。

正是基于这样的心理,当杨春喝着自己的血,还对自己吆五喝六,李昱都没有起任何反抗的心。

随着时间久了,李昱慢慢习惯了。

直到后面,发展成了杨春完全不把李昱当人看,只把他当作取款机。

没钱了,找李昱。

赊账了,找李昱。

不过,那是前世了。

现在,李昱不需要狐朋狗友。

如果可以的话,甚至连家人也可以不要。

今天杨春过来,名为接风洗尘,实则让李昱花钱去帮他高消费。

别说李昱现在差钱,就算不差钱,他也不可能再像前世那样供给杨春了。

“不去。”

李昱丢下两个字,推门进了房间。

“别啊,你今天刚从牢里出来,必须要洗去晦气……”

杨春说着说着,猛地一顿。

他这才后知后觉,今天的李昱变得不一样了。

敢跟他甩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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