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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只蚂蚁不可怕,一群也不可怕,但若是成千上万的蚂蚁军团还是经巫师驯化的食人蚁,毫不夸张地说分分钟能将一个成年壮汉,活生生啃噬成一堆白骨。

这绝不是危言耸听,简宁曾看过一部科幻片,从前她是不信的,可如今不得不信。成千上万的非州食人蚁,不但有组织有纪律,还会利用树叶渡河,哪怕你穿着防护服,只要有一处没包裹严实,它们都会乘虚而入,瞬间将你啃噬干净。

极是恐怖!

简宁跑去找丁有田,很详细的把自己看过的那部科幻片讲述了一遍,最后道:“对付蚂蚁军团最有效的是火攻,可火焰枪有限,要是铺天盖地的食人蚁那十几条枪还真对付不了,它们爬行速度又快,我倒是有药粉,可数量也不多,用炮打只怕也不能第一时间完全消灭。”

丁有田想了想,“你说的蚂蚁军团是玄驹不?若是玄驹苦酒兑水就能消灭它们,我在莫夫子书院读书时看夫子用过此法,很是管用。且苦酒价廉,城中各铺子都有得卖,数量还多。”

“对,就是玄驹。”简宁照自个额头拍了下,丁家老屋蚂蚁较多,那时她就是用药剂灭掉的,她听三妞指着蚂蚁叫过玄驹,也知道丁有田说的苦酒是醋。

醋有强烈的气味和酸性物质,按1:1的比例兑水洒在城墙下,确实可以杀死蚂蚁,不仅效果好对人体和环境都是无害的,她怎么没想到呢?

两人跟着去向平南王禀报,有黑甲兵的前车之鉴,平南王并没因蚂蚁个小而不以为意,相反他极为重视,立刻火速派人去购买苦酒,越多越好。

“幸得夫人聪慧,从她嘴里套出话来,否则若真像夫人所言那般厉害了得,我军将士不知得有多少人遇难。”丁有田由衷夸赞着简宁。

“这里头还有丁贵的功劳呢。”简宁不是一个十分记仇的人,她要记仇当初也不会救丁贵,那么时至今日丁贵还是个长不大的废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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