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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默带着于向念和小杰来到了三叔公家。

他们还带了一些鱼干和虾干。

三叔公和子女分了家,老俩口住在一间老屋里。

三叔公批评道:“这么珍贵的东西,你带这么多来!”

于向念笑道:“三叔奶昨天没吃到,特意给她带的。我们也没别的,就这么一点心意,三叔公可不能拒绝。”

三叔公瞥了眼程景默,“你媳妇比你会说话,学着点。”

饭菜很简单,每人一碗打卤面,桌上就摆着一道炒土豆丝,和一道腌萝卜。

打卤面是用腊肉做的卤,还加了一些酸菜,吃起来有腊肉的香味,还有酸菜开胃,比程景默家的饭菜好吃多了。

在这贫穷的山村,家里除了过年能吃上肉,平日里哪家都舍不得吃肉。

而且,今天这顿饭是临时决定了,那时候也买不到肉了。

这应该是三叔公家唯一的肉,平时都舍不得吃,今天拿出来吃了。

三叔公开了程景默带来的两瓶酒,倒了两杯,两人边喝边聊。

没想到,程景默和三叔公倒是挺聊得来。

两人吃完饭,抬着酒杯进了堂屋继续聊。

这应该是除于向阳外,第二个能和程景默聊到忘记时间的人。

于向念对三叔奶说,“我第一次见程景默这么能说!”

三叔奶瞥了眼专注聊天的两人,“也算是捡娃和你三叔公投缘。”

于向念就开始打听程景默以前的事。

从三叔奶的口中得知:

程景默是在一个大雪天被程花子捡来的。

那天,程花子进山打猎迷路了,遇到一只狼叼着一个小孩,便开了一枪。

狼扔下小孩逃走了,程景默被捡了回来。

那时候程花子和木焕珍已经结婚三年多了,一直没有小孩,就捡了程景默当自己的娃。

“你说也是奇怪,捡娃刚捡回家没两个月,你婆婆就怀上了,然后接连就生了六个。程花子随便进趟山都能打到猎物。”

“捡娃是程家的福星,可程家啊···”三叔奶叹口气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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