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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开封府官廨外,已经围满了看热闹的群众。

他们见曹斌被押进开封府大堂,顿时兴奋起来。

“曹斌要完了!”

“他活该,这草包不学无术,仗着祖上功勋,整日花天酒地,欺男霸女,这次终于犯到了包大人手上!”

......

曹斌见三口锃明刷亮的铡刀摆在堂前,顿时腿都软了。

“威武!”

两旁的站班衙役齐声敲动水火棍,将个大堂震慑地雅雀无声。

明镜高悬牌匾之下,端坐一位面色漆黑,额生月牙,满是冷肃的官员。

包拯,包青天!

见到此人,曹斌脑子里瞬间出现了这个名字。

若是后世,恐怕他会赶上前去,让包拯给自己签个名字,好生崇拜。

可眼下这种情况,他却只觉得头皮发麻,这分明是自己的催命阎罗啊。

就是不知道,自己会用虎头铡,还是狗头铡。

包拯拍下惊堂木,冷喝道:

“下方人犯可是曹斌?”

曹斌被这中气十足的冷喝吓得一哆嗦,忙跪倒在地:

“草民曹斌拜见包大人。”

此时,他可不敢弄点幺蛾子出来,而且他还没有正式继承爵位,正好可以扮弱。

包青天面前,权贵可不占优势。

包拯见曹斌老老实实,微微点了点头说道:

“二月初二,前日龙津桥夜市中,你强抢民女,指使家丁打死该女未婚夫,你可承认?”

曹斌闻言,脑子嗡嗡作响,忙喊道:

“冤枉啊,包大人,我没有打死人命!”

此时,他虽然满脑子恐惧,但也不愿意放弃刚刚挣回的小命。

就算要死,也要挣扎挣扎。

包拯见他喊冤,面色威严道:“公堂之上休得喧哗,来人啊,让他看看证人证词。”

曹斌拿到卷宗之后,连忙翻看起来。

这案子极为简单。

就是曹斌见色起意,在夜市游逛之时,看到一个美女后起了歹心,想要邀请人家看灯论诗。

美女的未婚夫从中阻拦,被曹斌家丁烂打了一顿,抬回家后不久,就咳血而亡了。

这其中有旁观者的证词,还有忠靖候府家丁的证词,最重要的问题是,被抢的美女也是在曹斌家中救出。

此时曹斌的脑子一片混乱,前身的记忆都在告诉他证词不假。

他一不是刑侦人员,二不是推理迷,一时之间,哪里能够找出辩解之词?

只是,这案子太冤了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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